海洋主管機關之設置攸關我們國家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育和海洋資源的永續經營利用,更關係我們留給下一代什麼樣的四面環海的海洋國家和海洋尊嚴。經過不到3天的努力,我們完成超過1800位人士,70個公私立機關團體的聯署支持。在5/6下午立法院黨團協商,成功將海洋保育署納入協商結論。但,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還有待大家繼續努力,並一起監督海洋保育署組織法制定的良善。請大家繼續努力,透過您的力量和資源,遊說立法委員和相關機關代表!
2015-05-04 12:00   至   2015-06-30 00:00 加入 Google 行事曆
2015-05-04 10:00
台灣
關心海洋事務的伙伴您好!
 
  在一連串的努力,機緣下,海洋保育署及海洋研究院都已順利納入海洋委員會的組織架構,在2015年6月16日早上於立法院3讀通過!
 
  產,學界在這次行動的付出,也是成功的一大因素。尤其是中研院邵廣昭老師發動連署,集結了多位專家學者,師長們的支持,專業的力量被重視的結果,為海洋研究開出新的道路和力量,就有賴學者專家,青年學子繼續往前推進。
 
  當然,身為民間團體成員,端賴的社會的支持,請各位給予海龍王愛地球協會荒野保護協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各團體在經費、人力上的支持!
 
  田秋堇和邱文彥委員的努力,請各位自行參考底下所引述的分享內容:
 
#海龍王愛地球協會林愛龍:
  各位伙伴
  這其實是上週6/8(一)期望發給大家的祝福,但好事多磨,在各方的角力與努力下,這個好消息整整遲了7天到來,所幸,果實美好的滋味沒有減半。
  在此向大家報告,今天中午的朝野已經完成了海洋四法的協商,包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海洋保育署與海洋研究院四份組織法草案的協商。如果沒有意外,明天可望三讀通過。(編按:沒想到還沒寄給各位,已在前天晚上3 讀通過)
  海洋四法之中,各界所關注的兩大問題:「疊床架屋」與「軍文併用」,在邱文彥委員與田秋堇委員與幾位委員鍥而不捨的協商周旋下,都獲得了圓滿可接受的解決。
  備受各方關注的軍職未來在海洋組織中的角色,折衝結果是:
  1) 海洋委員會:軍.警及關務人員不得逾二分之一
  2) 海巡署:軍、警、關務人員皆無限制,亦有兵役人員。(維持現狀)
  3) 海洋保育署:以文職為主(組織法沒寫入軍警關務的字樣),但視任務需要,薦任以下的官職等,得由警察.關務人員或軍職人員派充之(寫在附帶決議裡)。
  4) 海洋研究院:絕對的純文職機構。沒有軍警職。
  這已經是從上週一(6/8)以來,連續三場協商的結果,請大家給立委們與公部門掌聲肯定。
  「疊床架屋」部份,漁業署最煩惱的漁業資源管理的分工。由於海洋裡的魚,不管是否 為漁業資源(田秋堇委員認為一條魚是否為漁業資源,其實是被總鋪師的廚藝決定的,硬要區分漁業非漁業沒什麼道理),都是交錯著在同一海水空間中游來游去, 最後達成共識為海洋生物多樣性與非漁業資源的保育工作將由海洋保育署負責,漁業資源的保育工作還是由漁業署負責。
  「海岸管理」的部份,將來會由內政部為主、海洋保育署協助,牽涉到海洋保育時,海洋保育署則為主管機關。海洋污染防治則整個從環保署移過來海洋保育署。海巡署與海洋保育署的分工為:海巡署負責規劃與執行海域及海岸巡防事項;海洋保育署負責規劃與執行海洋保育事項。
  感謝大家一路的支持與關注,懇請大家再次與我們一起為海洋四法祝福,期望明天一帆風順的三讀通過。(編按:寫完隔天早上就通過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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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彥立委:
  各位伙伴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和國家海洋研究院等組織四法,今天(16日)早上二、三讀順利通過了。感謝各黨團委員的支持,以及所有夥伴們的全力協助,有你們真好,真是感動又感謝!
  協商過程中,堪稱是個煎熬和折磨,過程驚心動魄、處處險阻。還好今天早上,我特別 拜託台聯黨團和議事處,盡可能將順序提前;在開始宣讀後,蔡其昌委員原擬將所有組改案綁住修憲都拉下來,還好我們先走一步,議事人員不同意宣讀當中拉下 來,才得以繼續進行。結果是最後一案,改為最前面和唯一通過的一案。當時真 是瞬息萬變、緊張異常。四法快速通過,連田秋堇委員都來不及趕來發言。這段大家協力的過程,可說是共同寫下台灣海洋歷史的一頁。在此,向各位夥伴深深鞠 躬,感謝大家的努力與付出!
  海洋永續!台灣加油!
(編按:當天16日早上因為修憲案爭議,除了海洋委員會因為排在第1個議案有3讀通過外,其餘議案全遭拖延,沒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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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秋堇立委:
  各位伙伴
  海洋四法: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海洋保育組織法 、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海巡署組織法,今天早上三讀通過。我好開心,好像「產婆」看到孩子出生一樣!因為海洋保育署、海洋國家研究院連名字都是我取的。
這裡面有個小秘密 。
  二年多前,我打聽到王院長在大議場後面的房間和各黨團協商各部會組織法,趕快遊說邱文彥、姚文智委員一起闖進去,我不斷「鬧場」發言擾亂原有議程,大談60年一次的行政院組織改造,海洋保育竟然沒有專責機關!
  王院長想了想也愣住說,「真的沒有耶!」我說,我們的領海「藍色國土」是陸地的5倍大 ,我要一個機關「海洋保育署」,還要一個機構「海洋國家研究院」 ,否則他們現在正在協商的的「科技部」,我一定要求柯建銘總召不可以簽字!
  只要有立委堅持反對,各黨團總召就不會簽字,這是立院的遊戲規則。院長看我十分堅 持,再這樣下去,他們也很難開會(最重要的是,我講得有道理),最後院長同意我的要求,並裁示請呂學樟委員負責這兩個組織法的協商和溝通。吕委員的辦公室 「不幸」剛好和我同一棟大樓,這兩年多來,不論在電梯被我遇到、在任何狹路和我相逢, 他都被我「糾纏」談論海保署、國家海洋研究院的事…
  今天我跟邱文彥委員說,這兩個組織法我衝鋒、他陷陣,他笑著直點頭。他有公務員經驗,又有海洋方面的學術底子,組織法的許多細節他貢獻良多。這一路上,我們不斷分進合擊、藍綠合作,在台灣立法史上,這實在也相是當罕見的吧!
  總而言之,今天是心.想.事.成!
  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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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邱委員院會發言http://ivod.ly.gov.tw/Play/VOD/83358/1M
  • 聯合新聞稿兼報導:海洋4法三讀通過 台灣海洋保育邁入新紀元http://e-info.org.tw/node/108270
  • 荒野保護協會聲明稿:https://www.sow.org.tw/info/news/20150616/3837
  • 海洋委員會及海洋保育署、海洋研究院、海巡署等組織法條文,參見http://goo.gl/o1PJ6Z
  • 捐款支持海龍王愛地球協會http://happyocean.org/news/index.php?pd_class_id=9
  • 捐款支持荒野保護協會https://www.sow.org.tw/get-involved
  • 捐款支持台灣環境資訊協會https://e-info.neticrm.tw/civicrm/contribute/transact?reset=1&id=9
 
  最後,本人亦在此借用版面,代表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感謝這一切,同期還有溫室氣體減 量法通過。雖然,還有農舍議題得努力。但是,每一個進展,都值得我們為自己打氣,也是繼續努力的動力。整個推動,連署行動在此告一段落。接下來我們也會暫 停寄發本行動的訊息。如果真有新的相關事件,再請各位不吝給予支持!
 
  祝 順心! 平安!
 
連署行動發起團體(列表 https://goo.gl/JVfe35 )敬上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祕書長 陳瑞賓 彙編代發
2015/6/17紀念

 

   ----------------------底下為先前的連署資訊,僅做參考----

  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如僅設置委員制和海巡署,實無法推動繁雜的海洋政策,無助於台灣海洋永續經營與海洋立國尊嚴,產學界與民間團體在此共同呼籲各黨重新協商,並在立院同時通過海洋組織四法。
 
  海洋主管機關之設置攸關我們國家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育和海洋資源的永續經營利用,更關係我們留給下一代什麼樣的四面環海的海洋國家和海洋尊嚴。立法院在本會期如僅通過「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及「海巡署組織法」,我們完全感受不到政府海洋立國和海洋興國的誠意與用心,我們的理由與呼籲如下:
 
一. 陳前總統提出「海洋立國」及馬總統提出「藍色革命、海洋興國」皆為國家重要的海洋政策宣示,但由過去15年未成立專責之海洋部,而僅以「海洋事務委員會」推動海洋政策的經驗,已証明只設委員制與海巡署,實無法推動繁雜的海洋政策。以致永續海洋資源經營及海洋保育之總統政見無法實現,失信於民。我們呼籲政府在無法實踐諾言成立海洋部之現況下,應在成立之海洋委員會下,除已有的海巡署外,應再增設「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以為因應,做為未來推動海洋部之基石。
 
二. 台灣四面環海,海洋國土超過陸域的4.7倍以上。台灣海域所孕育的海洋生物及漁業資源異常豐富,這是使台灣能成為真正「海洋國家」的優勢條件。2014年9月公布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以及2010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的《愛知目標》等均要求各國要重視海洋保育和永續的課題,積極從事海洋保育與復育的工作。因此,海洋保育不僅是國際的趨勢,也是攸關台灣未來海洋永續發展最重要的課題。我國迄今並無專責機關統籌管理海洋保育而其相關的事務分散在十一個部會缺乏整合,以至於各部會在推動業務時,重陸輕海、重經濟輕環保,甚至相互推託,多不願投入人力物力在海洋的保護及資源的復育工作上。我們認為,海洋主管機關應該增設「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因應國際海洋保育趨勢,以及有效地統籌和推動國內海洋保育的相關業務;並非只有以海域執法,取締走私及偷渡為主的海巡署一個單位就能推動,呼籲增設「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為專責機關推動海洋事務。此一訴求在各黨立委的努力下,在今年初由立法院王院長恊商下已獲得立法院黨團各黨代表委員同意並簽署,亦即獲得在「海洋委員會下設海洋保育署」和「三級研究機構」的結論。惟在立法院二讀前因故未完成立法,各界殷切期望能依各黨恊商結論完成立法,讓我國正式邁入海洋國家的新紀元。
 
三. 民國99年台灣海洋工程學會與中華民國海洋及水下技術協會聯合提出建議海洋委員會之組織應修正,並經產研同意連署(參與連署學界335位) 。民國100、101年荒野保護協會及環資協會等民間保育團體亦提出連署,提醒政府勿忘海洋部,並增設海洋研究機構,同時呼籲“知識帶來力量與尊嚴,沒有海洋知識,就沒有真實的海洋國力。今年4月全國NGOs環境會議,更強烈呼籲在海洋委員會組織下,應增設海洋保育署,讓台灣能夠真正跟上當今各國海洋永續發展的潮流。
 
四. 海委會、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和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等四個組織法草案已在委員會立案,並經各黨委員和各部會多次討論,國發會也提出修正完成。有鑑於行政院組織法施行的落日期限,因而本會期審議各部會組織法案之時程緊迫。故我們籲請立法院能將海洋組織四法儘速同時通過,並建議海委會、海巡署先行成立,使不致影響現有權益和職能;海洋保育署及研究院則給予先行成立籌備處之日出時間。設若海洋委員會組改遲未能通過,亦恐影響職掌相關之業務和其他部會組改之時程。
 
發起人
台灣海洋工程學會            
台灣海洋產學策進會 理事長  陳陽益教授
          常務理事 邱永芳教授
中華民國海洋學會  理事長 魏慶琳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  執行長  邵廣昭研究員
荒野保護協會 理事長 賴榮孝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秘書長 陳瑞賓
註:發起單位即時名單,請點選>>公私立機關團體聯署列表

參考資料:

Q:為什麼海洋委員會需要設立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
Ans:行政院組織法雖然已經明訂海洋委員會,但,僅把海巡署納入,極可能造成海洋委員會的功能流於查走私,巡護等的執法功能。對於統合台灣海洋事務,包含研究,保育,資源維護與經營管理,都難以有所作為。因此,我們才會要求健全海洋委員會的功能,設立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來整合海洋研究與調查,匯集海洋研究船隊,提高管理及運用的效益;設立海洋保育署,負責海洋生態保育及資源經營管理規劃,促進海洋資源有效且永續利用。結合海巡署執法,三者分立,相互支援,才能健全海洋委員會的功能!
 
Q:增設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是否疊床架屋
Ans:許多人誤以為我們已經有漁業署負責海洋生物的保育與利用規劃,環保署執掌海洋生態環境維護或海洋污染防制等,增設海洋保育署是多此一舉。事實上,漁業署多年來僅願意關心有經濟價值的魚種以及漁民捕漁的利益。即便偶爾看到的保育工作,也多是放流經濟魚種,或改善漁場的人工漁礁,對於海洋生態保育著墨甚少。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和中研院陳昭倫針對多種稀有的珊瑚,提請認列保育類動物,即在漁業署踢皮球回林務局保育組,歷經年餘而無下文。白海豚的保育,漁業署也多採取反對的立場。至於環保署,多半在台灣海域出現污染事件時,出來收拾善後,連工廠的海洋放流水標準,都遠遠落其他國家!台灣四面環海,面對海洋污染和嚴重過漁的現況,我們迫切需要專責的海洋事務機關-海洋事務委員會,統籌海洋研究,經營管理與保育,以及維護執法的任務。將分散在漁業署,環保署,以及其他部會零散,難以有效發揮作用的人力,物力及任務,整併在一起,以發揮綜效。
 
Q:增設海洋保育署是否在增加公務人員和官員,只是一場造官運動
Ans:依照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38第4條的規定,中央政府員額總數最高限為17萬3千人。換句話說,海洋保育署或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的設立,在中央政府總員額管制不變的情況下,並不會增加!而是採取隨著業務整合,合併的過程,將其他機關的人員/員額,連同工作職掌和預算,一併調撥匯併。(參考行政院組織調整員額配置及移撥注意事項 http://www.ndc.gov.tw/att/files/0831514471.pdf) 事實上,真正的問題,也就在於此!因為,此舉造成當移撥的機關員額,預算相對減少。在許多機關本位主義下,雖然不見得願意認真顧好海洋,但,卻極不樂見員額和預算的減少!台灣社會確實不斷的在努力和進步,員額總量管制,雖然還有很多人不滿意,但,至少避免政府不斷膨脹的現像,也迫使政府機關更認真去面對內部組織改造的溝通,分工與合作。海洋保育署和研究院,在既有法規框架下,並不會造成公職人員員額的擴編,而是被迫要做更有效的人力運用。我們應當要用力支持!
 
 
Q:為何是海洋委員會,而不是海洋部
Ans:海洋部命運多舛,歷經政黨輪替,多次喊卡。在民進黨執政時,名為「海洋事務部」,因朝小野大而無法實現馬政府設立海洋部的政見則被研考會(已改制為國發會)改為「海洋委員會」。但是,只要海洋委員會組織法能夠明確賦予相關決策權、主導權與行政資源,名稱並不會限縮該機關既有之權力就如同「大陸委員會」主導我國對中國一切政策之擬定和決策權,其他部會機關僅有「執行」之責,或者又如「農業委員會」下轄23個直屬機關,直接掌理全國農林漁牧之政策制定與執行。這也是我們為何會願意接受海洋委員會而不是海洋部的原因。但是,隨著政府組織改造進展到今日,任何想要爭取海洋部的人,都得同時面臨要修改已明文定調行政院下設海洋委員會的行政院組織法http://www.ey.gov.tw/cp.aspx?n=1CA969F0A9DD02E2 等相關法規,難度將大幅增加。所以,務實的做法是努力的健全海洋委員會的組織功能,而不是假借討論是否要改設為海洋部,刻意拖延而造成海洋委員會殘缺不全,僅剩既有的海巡署。等到其他機部會組織定案之後,就更難移撥相關海洋事務,員額及預算,匯整到海洋委員會。
 
Q:為何必須趕在此次會期,完成海洋委員會組織法
Ans:不論是海洋部或海洋委員會,多年來,歷經扁政府、馬政府時代,才在行政院組織法裡明訂海洋委員會的設立但是,對於海洋委員會的組織功能及組織法,卻遲遲未定,僅納入海巡署,並依據海巡署現有能力來思考海洋委員會。倒果為因的做法,未來海洋委員會將面臨殘缺而功能不彰的結果。根據所有立法委員的說法,以及台灣社會過往的經驗,我們只剩下這次的立法院的會期,能夠有效,妥善的討論和議決。再接下來將面臨總統及立法委員改選的壓力,不論是泛政治化的競爭,或是各自忙於選舉的結果。幾乎每位關心這件事的立法委員,都明確的告訴我們,錯過了這次會期,海洋委員會的組織也就難以再完善。尤其是其他機關一旦通過,就更難配合海洋委員會來調整了!
 
Q:海巡署擔心淪為3級單位,原有軍職/公職不保?
Ans:不論上級機關是海洋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都是3級機關。增設海洋保育署和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對於海巡署的地位不會有所威脅或改變,也不影響海巡署原有公務員的職等或福利,更沒有降等的問題!並且,還提供專業分工,讓海巡署僅需負責執法和巡護,而整體規劃或政策研發,將由海保署負責,而科學研究、調查或監測則有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負責,由這兩個機關形成強力後盾,屆時海巡署執法將更"有憑有據"!
 
Q:聽聞海巡署上萬阿兵哥反對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
Ans:目前海岸巡防署的志願役士兵約1500名,其餘軍職人員約3700多名,誠如上述,海保署的成立並不影響海巡署原有員額之職等或福利事實上海保署僅是文人機關,也不影響海巡署原執行之勤務,因此阿兵哥並不需要擔心自己的未來。而將近4000名的義務役軍士官兵更沒有這層疑慮,因為役期不到1年,並非公職人員,反而會更加支持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的設立,分攤研究調查,海洋保育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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